投保戸受災損失如不滿投保總額 餘額在保險限期内仍屬有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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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5318
颗粒名称: 投保戸受災損失如不滿投保總額 餘額在保險限期内仍屬有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10日当代日报登载的保險問答关于投保戸受災損失如不滿投保總額,餘額在保險限期内仍屬有效。
关键词: 損失 金額 保險公司 保險單

内容

湯□弄阮君問:投保簡易火險後如遇損失,申請賠款要什麽手續?
   答:保險財產發生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原簽單處的保險公司或其代理處。並且開具損失淸單,取得當地派出所,或鄉、村政府的證明文件,經保險公司審核調查屬實後,憑保險單給付賠款。
   羊壩頭卞君問:保險金額為一千萬元,後來發生過一次火災,保險公司賠付損失五百萬元。倘保險期限未滿期,那張保險單是否還繼續有效?
   答:凡是發生損失,其數目不滿所保保險金額者,其剩餘部份的保險金額,經保險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明後,在保險期限到期前仍屬有效。如卞君所問保險金額一千萬元,損失後賠款五百萬元,其餘五百萬元的保險責任,經批註後仍舊有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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