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代辦業務按進銷貨處理應併入進銷貨總額計征所得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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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507
颗粒名称: 商店代辦業務按進銷貨處理應併入進銷貨總額計征所得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31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商店代辦業務按進銷貨處理應併入進銷貨總額計征所得税。
关键词: 進銷貨 所得税 貨品

内容

編輯同志:
   敝店在一九五一年度替親友代買本業範圍內的貨品,後被稅局查獲,作為本店的進銷貨論。但是給親友代買的貨品、完全是代勞性的,並無轉帳,亦未收取分文。請問:在本年度淸繳所得稅是否列入其中?
   慶春街二五〇號茂昌糧店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根據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工商業代辦本業範圍的採購業務,一律視為本業戶進貨,交貨時視為本業戶的銷貨,就其金額課征工商業稅」。前項按進銷貨處理之營業額,應分別併入進銷貨總額內合併計算所得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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