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物資價值避免無謂損失抵押物資事先必須進行保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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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195
颗粒名称: 保障物資價值避免無謂損失抵押物資事先必須進行保險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7日当代报登载关于“保障物資價值避免無謂損失抵押物資事先必須進行保險”的保险问答。
关键词: 抵押 物資 保險

内容

皮市巷周君問:向銀行借款,抵押的物資爲什麽一定要先保險?倘若已經保過險的,還需要其他手續嗎?
   答:現在銀行規定貸款的抵押物資,須由抵押人進行保險,因爲:㈠物資所有人將他自己的物資進行保險,倘遇災害,其損失的價値就可得到賠償的保障;㈡倘抵押之物資未曾向保險公司投保,則該項物資受損失時,往往使貸款收回發生困難,同時在抵押期間萬一發生災害的損失,其責任究竟由銀行負担抑或由借款人負担,容易起不必要的爭執,所以向銀行貸款,其抵押之物資,事先必須進行保險。但是過去一般人由於對保險眞正的意義不够認識,以為向銀行貸款其抵押物資一定要保險是一種「額外」負担,因此保險也勉强保到貸款歸還時爲止。殊不知保險是爲了保障物資價値的安全,不論向銀行貸款也好,不向銀行貸款也好,都是應該保險的。至於保過險的物資,在抵押給銀行時,祗要將保險單送交保險公司申請過戶,即不必再另行投保。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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