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被保險人所有的寄存物資如有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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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194
颗粒名称: 非被保險人所有的寄存物資如有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7日当代报登载“非被保險人所有的寄存物資如有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问题的保险问答。
关键词: 寄存物資 損失 賠償

内容

東街路關君問:我投保簡易火險之後,朋友寄存我家中的物資,如遇損失,是否照賠?
   答:凡屬朋友寄存之物資,因爲所有權不爲被保險人所有,且該項寄存物資遇災後,原則上被保險人亦不負賠償損失之責,故除被保險人所有財產之損失,保險公司得負責賠償外;其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之財產部份,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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