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借貸雖非一律視爲非法拆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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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028
颗粒名称: 私營企業借貸雖非一律視爲非法拆放
并列题名: 高利拆借仍屬違法應在取締之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5日当代报登载关于“私營企業借貸雖非一律視爲非法拆放”的答读者问。
关键词: 私營企業 借貸 違法

内容

編輯同志:七月十五日你報「稅務問答」中,答復德豐鋸木廠護稅小組說:私人拆放是違法的行爲。這個答復,查與去年五月二十三日你報第三版所載中央財政部的解答不符。上項「解答」中說:私營企業正當借貸,不得視爲非法拆放,但有利息所得者,應依法科稅。不符之處,請作明確解釋。
   在解放之初,某些商人仍有不惜高利借資營業的情形,及至去年物價穩定,債務人因受了相當損失,曾於去年五月間挽中與債權人共同協議,己予折讓後改訂實物借據,按市計息,現該債務人又圖悔約,必須淸算一九五〇年的利息,未識是否合理?併請解釋。
   讀者陳洪本
   答:經轉詢省人民銀行,據答:
   ㈠查私營企業借貸,雖非一律視爲非法拆放,但如高利拆借,仍然是違法的,應在取締之列。㈡如因改訂契約或悔約而引起糾紛,自可請人民法院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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