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價格不必與牌價一致販賣商合法利潤並無硬性限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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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027
颗粒名称: 一般商品價格不必與牌價一致販賣商合法利潤並無硬性限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5日当代报登载关于“一般商品價格不必與牌價一致販賣商合法利潤並無硬性限制”问题的解答。
关键词: 商品 牌價 问题解答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下列幾個問題請求解答:(一)紹興國營公司價格與私營商價格有些差別,能否取得一致,爲什麽?其他地區價格有否差別?
   (二)販賣商合法利潤究竟爲多少?
   讀者馬騰輝
   答:經轉詢省商業廳,據答:
   ㈠國營公司牌價是領導市場的,因此國營公司應通過其本身的經濟活動,調節供求關係,爭取牌價市價的接近與一致,但正因爲目前市場價格還是受市埸供求關係所支配;同時,某些商品公私經營成本亦有所不同,因此除了幾種必須嚴格管理價格的少數商品外,對於一般商品的市場價格,只要在合法經營的範圍內,並不硬性的規定其必須與牌價完全一致。㈡關於販賣商的合理利潤究應爲多少問題,首先我們認爲販賣商在販賣商品的價格上,應該合理的適應供求情况,照顧到產、運、銷三方面的利益,以合理價格販賣商品,達到為工農業生產及物資交流服務的目的。至於販賣商因合法合理的經營而獲得的利潤,政府並未予以硬性的數額限制。雖然一般利潤率亦有一定標準,但某些販賣商因改善經營,有利於城鄉交流而獲得較多的利潤,也是允許的。但對於違反政府法令,獲取暴利的行爲,則應該予以取締。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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