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與非社員做交易問題合作總社來信說明具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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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025
颗粒名称: 合作社與非社員做交易問題合作總社來信說明具體情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当代报登载合作社與非社員做交易問題合作總社來信說明具體情况。
关键词: 合作社 交易 情况

内容

合作社與非社員做交易問題
   合作總社來信說明具體情况
   (一)讀者白雲的來信:
   編輯同志:合作社是為廣大社員服務的,但據我所了解,某些合作社存在着下列的缺點:
   (一)—人入社,多人享受。譬如說家裏有九人,只要一人入社,其他八個人亦可享受社員的購買物品權利。(二)對非社員進行營業的現象普遍存在。如下城區合作社武林路供應處,爲了單純的營利,用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各方聯系(如向搬運公司聯系等,這當然□不是社員)。(三)非社員向社員惜社員證購買,亦□加識別。
   以上三點意見,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重視,並加強對幹部的業務方針敎育,迅速改善糾正。
   中山中路四三九號白雲
   (二)合作總社的答覆
   編輯同志:七月十七日來信收到。讀者白雲同志對本市基層合作社交易情况的意见,我們除了表示接受與歡迎外,並派同志前往調查研究,及愼重提出我們的業務方針,敎育合作社幹部,改進經營,糾正缺點。茲將本市基層合作社停止對非社員交易情况及有關問題分別答覆如下:
   一、本市基層合作社已於五〇年十二月起由本社通知停止與非社員交易,但上級指示在下列三種情况下,亦可與非社員進行交易:㈠爲保護社員羣衆財產,報准上級社,推銷滯銷的冷貨;㈡結合收購業務,為爭取貨幣回籠(如收購春繭等),可與非社員的農民進行交易;㈢接受行政機關等單位委託,代購需要貨品等。
   二、本市自去年開始實行地區聯合建社後,本年一月份起即普遍進行建立區合作社,上城區範圍以內,凡機關、工廠、學校以及區街等類合作社,完全併建爲「上城區合作社」。(如省府第一消費社即併入上城區合作社)在區域範圍內實行統一交易,即原省府一社也改爲上城區社供應處,可與居民等等進行交易。
   三、加入合作社,按照法令規定,應年滿十六歲。凡不滿十六歲的社員家屬兒童,根據上級指示,可予照顧。因此不滿十六歲的小口,不論人數多少,祇要其父母是合作社的社員,合作社即可供應他所需要的物資。
   浙江省杭州市合作總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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