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教廳負責舉辦同等學力考試工作的部門解答關於失學靑年中學同等學力考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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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013
颗粒名称: 省文教廳負責舉辦同等學力考試工作的部門解答關於失學靑年中學同等學力考試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5日当代报登载解答關於失學靑年中學同等學力考試問題。
关键词: 靑年中學 考試 問題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政府文敎廳爲解决具有中等文化知識水平的失學靑年因無正式學籍而不能投考正規學校的困難,特决定在全省各地舉行一次失學靑年中學同等學力考試(見七月八、十、十三日浙江日報,八、十一、十四日當代日報,九、十二、十五日農民大衆報浙江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公告)。這一辦法公佈後,得到全省各地失學青年的熱烈擁護,紛紛報名應試,僅杭州市一處,截至七月二十二日止,報名的即達一千餘人。同時,還有大批靑年寫信給省文敎廳及各地報社,對人民政府處處爲人民設想的精神表示衷心愛戴,並提出一些報考中的疑問,請求解答。因來信過多,未能一一回覆,茲由省文教廳負責舉辦同等學力考試工作的部門,將問題彙集公開解答於後,供各地失學靑年參閱。各地文敎部門,亦應按照下列精神進行工作。此後各地青年如仍有疑問,可直接去當地文敎部門探詢,求得具體解决,以免因書信往返,而延誤時間。
   一、關於報名資格問題:
   ㈠失學半年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因失學半年的學生,在原校均保留學籍,可以回校復學。個別學生因有特殊原因不宜回原校復學的,亦可持原校休學證明書及成績單投考與自己程度相銜接的其他學校。
   ㈡報名投考者以居住本省並已取得本省戶籍持有戶籍證明書的失學靑年爲限。但外地失學靑年,其家長在本省工作,須遷居本省,希望進本省學校學習者,經縣級以上機關正式文件證明,亦得報考。
   ㈢報考學生的年齡限制,經研究後酌予放寬:初中一年級不得超過二十歲,初中二年級不得超過二十一歲,初中三年級不得超過二十二歲,高中一年級不得超過二十五歲,高中二年級不得超過二十六歲,高中三年級不得超過二十七歲。超過上項規定年齡的失學靑年,可以進入其他不拘年齡的學校學習,如補習學校、業餘學校等等。
   ㈣各級學校敎師或在政府機關、公營企業機構服務之在職青年均不得報考,個別的如經組織同意可以升學者,須取得領導部門負責首長簽名蓋章的機關證明文件方可報考。私營企業職工在不影響生產的原則下,可以報考。
   ㈤中學、師範、技術學校的在學學生一律不得報考;已登記的補習學校學生,經學校同意取得證明者,可以報考;未登記的補習學校學生不受限制,可以報考。
   二、考試問題:
   ㈠考試科目與內容,係根據所投考年級及這一年級以前所學習的科目與內容,如報考初中一年級,則主要的是考初中一年級的科目與內容,及格後才足以證明具有初中一年級的文化知識水平。這不同於投考學校,投考學校則僅須考試投考年級以前所學習的科目與內容。
   ㈡投攷學生如未讀過外國語,可允許免試,並在發給之證明書上加以註明。其他各種均不得請求免試。
   ㈢不經考試,由機關保送的辦法不適用於同等學力考試。
   ㈣解放前失學的學生可以投考。
   ㈤舉行同等學力考試的目的,是要從考試中證明失學學生現在所具備的文化知識水平,因而,入學考試時工農靑年可以優先錄取的精神,不適用於同等學力考試。只有在同等學力考試後進行入學時,才可以請求優先錄取。
   三、取得同等學力證明書以後的問題:
   ㈠經考試並核定程度後,由省文敎廳發給同等學力證明書;凡取得初、高中一二年級同等學力資格者,在本省各公私立中等學校(包括師範學校、技術學校和普通中學)招生時,可根據證明書投考相銜接的年級;取得初中畢業同等學力資格者,可以根據證明書報考高中程度各類學校的一年級;取得高中畢業同等學力資格者,可以根據證明書報考高等學校各種系科的一年級。
   ㈡經同等學力考試合格後,得由文敎行政機關指派進適當學校學習,或分配適當工作。指派學習或分配工作時當根據需要,儘可能照顧個人志願;未經指派學習或分配工作者,仍可自行投考學校。自行投考之學生,其投考學校類別或科系不由文敎行政機關指定。
   四、報名、考試的日期和地點;
   報名日期自七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日止;報名地點在各縣市公立中學,無公立中學或有一所以上公立學校之縣市,其報名地點另有規定,詳見本廳公告。考試時間為八月一日開始,高年級科目較多的考至八月二日,考試地點與報名地點同。
   五、其他問題:
   ㈠以同等學力投考各級各類學校,不一定須經過同等學力考試,但經過同等學力考試取得同等學力證明書後,在指派學習、分配工作或自行投考等問題上都較方便。
   ㈡停學、休學學生如未經自修,仍按原銜接年級復學者,可直接回原校復學,或以原校休學證書和成績報告單報考其他年級相銜接的學校與科級。(省文敎廳迪訊組羅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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