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發生後如遇保單被燬可憑證明丈件或舖保申請賠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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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3623
颗粒名称: 災害發生後如遇保單被燬可憑證明丈件或舖保申請賠款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保險單如於災後遺失,是否仍可申請賠款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災害 保險 赔偿

内容

惠民街繆君問:保險單如於災後遺失,是否仍可申請賠款?
   答:倘投保簡易火險時,是通過居民區組織集體投保的,如災害發生後保單被燬,申請賠款時,可由居民委員會或所屬派出所開具證明。如果是個別向公司投保的,應塡具舖保,方可領取賠款。
   珠寶巷方君問:因有急用,將所保財產一部份出賣;出賣前是否需要通知保險公司?
   答:所保財產除不動產外(如房屋),其餘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均可不必通知保險公司。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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