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不超過保額可如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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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3622
颗粒名称: 損失不超過保額可如數賠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如投保簡易火險損失不超過保額可如數賠償的问答。
关键词: 火灾 保险 賠償

内容

司馬渡巷愛文君問:財產總値一千萬元,如投保簡易火險只有五百萬元。遇火災時搶出財產價値五百萬元,其餘五百萬元全部遭損。這時保險公司是否照數賠償?
   答:按辦法規定,凡損失不超過投保金額範圍者,均按實際損失十足賠償。所以該項實際損失可照數賠償。但是投保人在投保時最好能將所有財產十足投保。因爲,災害發生後,其損失數目是人力所無法控制的。萬一全部損失,保險公司固然可以賠償保險金額的全部,而超過保險金額部份,仍須保戶自己負担。這樣勢必影響保戶災後的生活及生產情緒。因此不論從個人或從整個國家的利益着想,都應該將全部財產投保。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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