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單獨由經理出面是不對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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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3449
颗粒名称: 合夥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單獨由經理出面是不對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7月18日,当代日报刊登关于合夥企業申請設立登記單獨由經理出面是不對的解答。
关键词: 企業 登記 合法

内容

編輯同志:我們五個人合夥組織了一個企業,五人出資額相等,均參加企業工作,於去年向工商局申請籌設,已經批准,合夥契約也經法院公證,現預備申請設立登記,但其中有兩個合夥人,最近到外埠去了,因此影響了我們的申請登記,現經我們三個合夥人的同意,由合夥人之一(企業內担任經理)出面申請登記,不知是否可以?合法否?讀者姚瑞民
   答:合夥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應由全體合夥人為之,單獨由經理申請,是不合法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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