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投資人利益防止無謂損失籌設新企業必須先申請核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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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2677
颗粒名称: 保障投資人利益防止無謂損失籌設新企業必須先申請核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9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保障投資人利益防止無謂損失籌設新企業必須先申請核准的文章。
关键词: 利益 企業 核准

内容

編輯同志:設立新企業,爲什麽一定要經有關工商行政機關核准營業後,才能籌設?請予解答。
   讀者張根生
   答:私營企業必須在國營經濟領導下,有計劃的從事生產,以適合新民主主義經濟的要求,和保障投資人的利益,避免人力、物力的無謂損失。如果盲目的發展生產,不僅會走向資本主義盲目競爭的道路,並將引起相互不協調、不好的後果。地方主管機關掌握着市場供需、原料供應情况和生產能力,很正確的了解那些行業到了飽和程度,那些行業尙有前途;那些行業已有過剩現象;可以根據掌握的情况来審核决定這一企業應否設立,因此企業在籌設前,必須先申請核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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