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面無記載的債務不應以企業名義歸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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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2189
颗粒名称: 賬面無記載的債務不應以企業名義歸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7月03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关于賬面無記載的債務不應以企業名義歸還的问题解答。
关键词: 制度 企業 债务

内容

編輯同志:我店係獨資開設,已歷數十年。在二十年前,有一本店已故職工,在生前曾存入本店一筆款項。一直未來提取。因受幣制變更,賬上早已無記載。經過訴訟,已由省、市法院判决比款必須償還。但爲照顧我店實際困難,判令分期拔付。請問:將来此款付出時,應入何種科目?再者:我店職工同志,認爲:賬上旣無記載,此款似不能由店方負担。爲特懇請即予解答。
   讀者陳惠民謹啓
   答:所詢債務問題,前項存款究竟是否用於企業,無法替他决定。惟賬面旣無記載,自不應以企業名義歸還。故此事應按其經濟結構的具體情况,與職工同志們協商後,再作合理的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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