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業務經營如有困難 投資人不應互相推卸責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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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2188
颗粒名称: 合夥企業業務經營如有困難 投資人不應互相推卸責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7月03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合夥企業業務經營如有困難,投資人不應互相推卸責任的问题解答。
关键词: 企業 经营 業務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幾個疑難問題,請予解答:㈠各股東都在職,互相推卸責任,坐視經理獨力維持、並欲辭職,可以否?㈡兩個機構同一經理,將甲機構經濟移借與乙機構,可否?以後工人不許拔還,是否可以?㈡資本虧蝕將盡,資本主願墊兩千萬元作爲流動資金,可以否?將來此墊款可否由企業抽還給資本主?㈣工人因股東介紹入廠工作,並發給工薪,因未經勞動局核准,可以否?
   讀者□□鳴
   答:㈠你企業如爲合夥組織,各合夥人對業務所負責任因其所任職務有所不同,如執行業務合夥人應與經理共同負責處理企業業務,重大事項可召開合夥人會議,共同商討妥爲處理,不應互相推卸責任或爲推卸責任而辭職。㈡甲、乙兩機構如非總分機構關係,不得相互移挪款項,如有移借,應該歸還。㈢股東墊款是可以的,將來可由企業抽還給股東。㈣工人入工廠工作,應由勞動局介紹或核准,不得任意僱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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