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級職員的看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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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0999
颗粒名称: 對於高級職員的看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6月2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高级职员问题的文章。
关键词: 高级职员 经理管理权 资方

内容

「五反」以後,有些私營企業中的高級職員,特別是像營業主任等人,思想很混亂;一般職工同志們對他們的看法也搞不清。如有的說:「做這種工作,會不會侵犯資方的經營管理權?會不會喪失了工人階級的立場?會不會變成了資方代理人?」
   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看法:
   資方叫職工當營業主任之類的職務,這是資方的人事任免問題,資方有權任用一個職員做他的營業主任,也有權免去某人的某種職務。如果這職員是工會會員,他應該向自己的工會組織請示,是否接受這種邀請。職員接受了資方的邀請而當了營業主任,這是不是侵犯了資方的經營管理權呢?不是。因爲營業主任是資方聘請的,營業主任的權限是資方授予的。同時,做了營業主任的職工要經常向所屬工會彙報情况,請求指示,在工會的密切指導之下進行工作。
   職工當了營業主任之後,是不是就成了資方代理人呢?那要看具體情况。如果職員雖被資方任用為營業主任,比一般職員多接近資方(或資方代理人),但他仍是依靠工資收入維持生活,也沒有喪失工人階級立場,則仍是工人階級的一個成員,不能說他就是資方代理人。如果職員當了營業主任之後頂了身股,因頂身股而得的紅利收入比他的工資收入還要多,紅利成爲他維持自己生活的主要來源了,那他就不是工人階級的一員,而是資產階級的一員了。工會組織應該敎育職工,特別是對當營業主任的職員,應使他明確自己的崗位和責任,站穩工人階級的立場,把業務公開出來,遵守政府的一切法令,在交易上要實事求是,不替資本家施「五毒」;如果發現資本家有不法行爲,則應及時揭發出來,報請當地節約檢查委員會處理。這才是工人階級的正確態度。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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