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之間轉讓股權需經工商局核准並變更登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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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0812
颗粒名称: 合夥人之間轉讓股權需經工商局核准並變更登記
分类号: F427.71
摘要: 1952年6月18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合夥人之間轉讓股權需經工商局核准並變更登記的读者来信及回复。
关键词: 合伙人 股权 转让手续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下列幾個問題,請予解答:㈠企業負責人爲其私事而在羈押中,現厰…欲新增股東,惟需全體合夥人的同意簽章,不知其妻(也係合夥人之一)可否代表其辦理?㈡其私人所犯罪行與廠完全無關,在法律上將來是否影響整個廠或是他個人部份權益?㈢我厰已在辦理設廠登記,營業許可證尚未發下,參加新股的手續,是否直接向工商局辦理?如需辦理變更登記,而需法院公證,在負責人尚未釋放前,應如何辦理?㈣爲謀迅速開工生產,在辦理變更登記時,先組織厰務委員會,是否需要向工商局辦理手續?㈤一部份老股東擬出讓一部份股本給新股東,是否可以或需何種手續?
   讀者周承達
   答:㈠其妻可代表辦理,但須有委託辦理證明。㈡倘使確爲私人犯罪,當與其他合夥人無關。至於其私人權益,則須視其所犯罪行,及法院之判决如何處分,而决定。㈢可至你所在地區政府工商科申請。法院公證問題,可向法院洽詢。㈣在未經工商局核准登記前,(除向工商局申請核准先行開工者外)不能私自開業,如已經工商局核准登記,因原登記事項有變要而申請變史登記者,仍得繼續營業。至於組織廠務委員會,可自行協商决定,不必向工商局辦理手續。㈤合夥人間轉讓是可以的。但應先經工商局核准,並辦理變更登記。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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