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特約代銷業務,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登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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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7651
颗粒名称: 經營特約代銷業務,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登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4日当代报登载关于“經營特約代銷業務,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登記问题的”税务问答。
关键词: 当代报 税务 问答

内容

編輯同志:
   ㈠與直接生產之廠商訂約代銷其出品貨物(書刋、衛生藥品、日常用品等),按照原廠所定價格出售,其發票亦由原廠逕發,代銷人僅爲逐筆代開,由原廠按銷貨金額給代銷人以百分之幾的手續費,應如何辦理申請登記手續?應如何納稅?
   (二)商號開業前應辦理那些手續?
   (三)帳册應如何設立,如何貼印花?讀者俞逸度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㈠經營特約代銷業務者,應依法先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經工商管理機關登記後,應由委託廠和承銷商雙方訂立正式契約一式四份,契約上應塡明代銷貨物名稱、約定銷售量、出售價格、佣金率等,連同工商局核准特約代銷證件,一併送該管稅務局核准後始能營業。代銷本外埠厰商貨物時,一律應用承銷商之統一發票(代銷發票與本身營業發票應劃分清楚以便稽核),在票面上註明「××廠商特約代銷」字樣,以示區別。承銷商不得違反契約,抬高售價,否則除代銷部份作進銷貨處理外,其抬高價格差額作爲匿報論處。工廠委託代銷貨物如屬本埠廠商,其代銷部份營業稅一律由委託廠按月彙總交納,如係外埠厰商,一律由承銷商代扣代交,並將納稅憑證交還原委託廠。承銷商本身以佣金收益百分之六課稅。商業委託代銷者一律作進銷貨處理。(二)開業工商業戶,應依照規定於工商管理機關批准確定開業日期的廿日前,檢同工商管理機關登記的副本及有關證件申報當地稅務機關。(三)關於工商業戶應設置的帳册,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中已明確規定,應設日記賬及總賬二種主要賬册。資本賬按資本金額千分之三貼花,日記賬與總賬等每本每年貼花五千元,如資本記載在總賬內,其總賬按資本賬貼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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