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本業範圍貨物,應按金額課征工商業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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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7457
颗粒名称: 代購本業範圍貨物,應按金額課征工商業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30日当代日报登载了讀者來信咨詢關於代購本業範圍貨物,應按金額課征工商業税。
关键词: 貨物 採購 稅務

内容

編輯同志:
   本行職員赴外埠採購貨物,其他商店委託代辦同種商品,對方提出一部份酬勞費給代買人,這筆酬勞費應如何入帳?要否繳稅?
   讀者林興泉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商店代購本業範圍貨物,應作進銷貨處理,按銷貨金額課征工商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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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興泉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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