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憎必須分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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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963
颗粒名称: 愛憎必須分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4月10日登载了愛憎必須分明。
关键词: 利益 人民 愛人

内容

某機關有一個貪汚分子,頑固之極。他的愛人是個共產黨員,在羣衆的壓力下,檢舉了他。據說,她檢舉貪汚犯丈夫之前,曾經對黨的領導者提出檢舉後寬大處理她丈夫的「條件」。在機關舉行的一個大會上,她到台上首先對貪污犯丈夫說:「我檢舉你,是爲了挽救你,挽救我們的孩子……」意思是說:本來你是要受嚴厲制裁的,爲了使「我們的」孩子不致失去父親,我來檢舉你。
   對此,有些同志說:她和他是夫婦關係,當然不能完全割斷愛情,對她不能要求過高。這種說法,顯然是錯誤的。
   一個共產黨員,他愛什麽呢?愛黨、愛人民。他恨什麽呢?恨危害黨、危害人民利益的行爲——一切黨和人民的敵人。他的立場是什麽呢?是工人階級立場,也就是黨的立場。爲了工人階級的利益,可以隨時犧牲個人的利益甚至寶貴的生命。檢舉別人(不管什麽人)的罪行,這是一個共產黨員爲黨的利益而鬥爭的最起碼的義務。
   一個共產黨員的愛情,是應該而且必須建立在爲工人階級的美好將來而奮鬥的共同意志上,建立在互相鼓勵、互相幫助爲黨的利益而去努力的實際行動中,建立在互相督促、維護黨的利益的基礎之上。現在我們黨對貪汚犯的政策是:自動徹底坦白者從寬處理,拒不坦白被人檢舉者從嚴懲辦。因此,當一個貪汚分子已經橫心頑固到成爲黨和人民的叛徒的時候,就必須毫不猶豫地檢舉他,而且要求嚴懲他。共產黨員决不應該像這個貪汚犯的「愛人」那樣,旣然表示愛黨而又同時愛黨的叛徒。這怎麽可能呢!我們决不能容許任何「私情」滲人到崇高的共產黨員的思想感情裏面,從而緩和和冲淡了對一切壞分子的鬥爭!(人民日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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