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證明單□逾有效期限銷售的貨品應繳納行商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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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814
颗粒名称: 外銷證明單□逾有效期限銷售的貨品應繳納行商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8日,外銷證明單□逾有效期限銷售的貨品應繳納行商税。
关键词: 貨物 展期 稅率

内容

編輯同志:
   ㈠麵粉廠外銷(係政府批准之特約代銷)麵粉,隨貨均有固定工商業銷貨證明單,因貨物滯銷未能在有效期限內售出。但至限期時,即依章向銷地稅局申請展期,可是到現在尚未完全售脫,是否還可申請展期?
   ㈡如因貨物滯銷超過限期,是否要照行商稅稅率報交稅款?無錫廣豐麵粉公司杭州分銷處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㈠外銷證明單之有效期限及展期次數,須視外銷具體情况確定,稅法未有硬性規定;(二)外銷貨物滯銷,其外銷貨物證明單逾期而不申請展期,所有逾期銷售的銷貨額照行商稅率納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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