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佣金,應按金額百分之十五扣交臨商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743
颗粒名称: 銷貨佣金,應按金額百分之十五扣交臨商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4月7日,銷貨佣金,應按金額百分之十五扣交臨商税。
关键词: 佣金 貨物 金額

内容

編輯同志:
   我廠到上海出售貨物,因人地生疏,後由推銷員(經政府核准之掮客)代爲介紹客戶始行售出,除已付給佣金外,在稅務上應辦理那些手續?
   讀者婁志榮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外銷貨物應開立發票貼足印花,幷在銷售地按住商稅率報交營業稅。因推銷貨品付給掮客的佣金應按佣金額百分之十五扣交臨時商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