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貨商號如發票遺失可請由銷貨商號補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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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400
颗粒名称: 進貨商號如發票遺失可請由銷貨商號補開
分类号: G210
摘要: 当代日报社编者經轉詢省稅局答复读者,進貨商號如發票遺失可請由銷貨商號補開。
关键词: 發票 遺失 補開

内容

編輯同志:
   進貨商號如將發票遺失,向銷貨商號補取證明,銷貨商號是否可以開立?如何開法?此種證明進貨商號可否作發票?證明上要否貼花?如何貼法?
   讀者羅允恒
   答:經轉詢省稅局,據答:
   進貨商號如發票遺失,可請由銷貨商號予以補開,但在補開發票上,應註明原發票字號及「補開」字樣,再檢同原發票存根聯,送請當地稅務機關(指銷貨商號所在地之稅務機關)查驗蓋章證明。上項補開之發票,仍應照章貼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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