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年十月以後漏繳攤販營業税,應作偷漏税論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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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5181
颗粒名称: 四九年十月以後漏繳攤販營業税,應作偷漏税論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3月30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关于四九年十月以後漏繳攤販營業税,應作偷漏税論處的问与答。
关键词: 漏繳 攤販 營業税 偷漏税

内容

編輯同志:
   我在一九四九年五月下旬至同年十二月初與友吳某等三人合夥擺設露天糧食攤(進貨大部分由糧食市場供給),當時政府尚未有稅法公佈,攤販不需納稅,所以我們從未完過任何稅,目前已經坦白,應否作偸稅漏稅論?
   讀者方正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一九四九年杭州市攤販營業稅征收暫行辦法係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於十月二十三日財營字第二號公佈,自一九四九年十月開始征收,其時攤販有未繳攤販營業稅者,須作偸漏稅論處。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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