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分紅應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辦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4685
颗粒名称: 職工分紅應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辦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3月23日当代报登载“職工分紅應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辦理”问题的税务问答。
关键词: 当代报 税务 问答

内容

編輯同志:
   ㈠某商號於年終結算時盈餘二百萬元,所得稅已預繳,職工是否可以分紅?假若可以分紅,在帳册上應作如何處理?
   ㈡在發票上貼花,滿幾元貼十元?
   餘杭讀者劍榮
   答:經轉詢省稅局,據答:
   ㈠職工分紅應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工商戶並應於報繳所得稅後始得處理盈餘的分配,至如何記帳,可由工商戶自行决定。
   ㈡發票貼花按貨價每千元貼花三元,但印花稅額之尾數不滿六元者不計,滿六元者以十元計貼。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