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戶資產變賣收入年終時應一併徵所得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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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5826
颗粒名称: 工商業戶資產變賣收入年終時應一併徵所得税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12月04日登载了工商業戶資產變賣收入年終時應一併徵所得税。
关键词: 資產 科目 損益

内容

編輯同志:㈠生財器具等一類的固定資產,經重估財產後,均估入爲資產科目列賬,如資產變賣收入光以「非營業收益」作賬轉入損益,而原列資產科目的賬面並未將變賣部份收轉,則賬面與實際資產不符,應如何處理?(二)如將上項收入改作原科目收回,即「借:現金,貸:固定資產」,這樣使固定資產的賬面與實際相符合,對損益計算亦不抵觸,是否可以?㈢「支付托運貨物料理費」的會計事務發生,是否應視爲營業行為發生?(四)假使不作營業行為發生,是否仍依「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廿五條」處理?
   讀者汪卿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㈠關於資產變賣的非營業收益,係指資產變賣總値超過賬面剩餘價値的差額而言,轉賬時可將資產剩餘價值收回差額轉入非營業收益,年終時一併課征所得稅。(二)資產變現所舉在資產項下用不同科目轉賬,但其固定資產因變現而發生的差額,仍應轉入損益科目,這樣原固定資產科目才得軋平。㈢這是營業上開支,不應視爲營業行爲,但需依照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後段規定取得憑證,並應依發生的時序妥爲分類保存。(四)詳第三點。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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