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僑民出入及居留暫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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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5754
颗粒名称: 外國僑民出入及居留暫行規則
并列题名: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公佈(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1年12月03日登载了外國僑民出入及居留暫行規則。
关键词: 外僑 中國 規則

内容

第一條外國僑民(以下簡稱外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境內出入及居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二條外僑非持有經中國駐外使領舘簽證之護照,或外交部、或外交部指定之機關所發之入境證並經檢查站檢驗登記加蓋□記者,不得入境。
   第三條外僑在中國境內居留,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登記並領取居留證。
   外僑居留登記及居留證簽發辦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另定之。
   第四條外僑在中國境內居留,應遵守中國人民政府法令。
   第五條外僑在中國境內居留,應遵守中國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所規定之戶口管理制度。
   第六條外僑在中國境內旅行,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旅行手續。
   外僑旅行辦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另定之。
   第七條外僑出境,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出境手續。
   外僑出境辦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另定之。
   第八條外僑有左列事情之一者,得限令出境:
   一、未持合法照證擅自入境者。
   二、冒頂或僞造照證者。
   三、無居留證或居留證逾期失效者。
   四、受出境處分者。
   第九條未滿十二歲之外僑兒童,辦理居留、旅行、出境各項手續時,可附註於其父母或監護人照證欄內。十二歲以上者,按成人辦理。
   第十條中國政府機關、企業、學校、團體僱用之外籍員工,依本規則辦理。
   第十一條無國籍僑民依本規則辦理。
   第十二條各國駐中國之外交官、領事官、公務人員及其他經中國外交部認為可享同樣待遇者,不適用本規則。
   第十三條本規則公佈前,所有已頒佈的有關外僑出入及居留問題之實施辦法,有與本規則相牴觸者,即行廢止,依本規則辦理。
   第十四條本規則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之日施行。(新華社北京三十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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