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人員連續搶刼盗匪李木榮槍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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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6561
颗粒名称: 冒充公安人員連續搶刼盗匪李木榮槍決
其他题名: 共同犯張桂珍處徒刑五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5月7日杭州市人民法院槍决在本市進行搶刼的盜匪李木榮一名,共同犯李匪妻子張桂珍處徒刑五年,收買李匪搶刼贓物犯李丁氏處徒刑三月緩刑一年,以示儆戒。
关键词: 杭州市人民法院 槍决 盜匪

内容

(本報訊)市人民法院於五月七日槍决在本市進行搶刼的盜匪李木榮一名,共同犯李匪妻子張桂珍處徒刑五年,收買李匪搶刼贓物犯李丁氏處徒刑三月緩刑一年,以示儆戒。
   李匪,新登縣人,原係僞分水縣警察局勤務兵,解放後混入新登縣淸嶺區人民政府,充當通訊員及區中隊戰士,後該犯藉故離職,幷將所佩戴的區中隊第一中隊第二分隊白布臂章一枚,另僞造通行證及將淸嶺區人民政府圖記與區長劉生發印鑑偷蓋於空白紙上竊跑。於今年一月間來杭住南星橋王正興客棧中,因生活無着,竟連續夥同其妻張桂珍佩戴所竊的白布臂章,冒充公安人員,以查戶口為名,由張在外望風,李匪入內搶刼,計第一次於本年二月二十七日夜在蕭山瓜瀝鎭附近一廟內;第二次於三月九日下午七時在本市閘口棲霞寺;第三次於三月十二日下午七時在虎跑寺;第四次於三月二十二日在閘口白雲庵:第五次在本市萬松嶺三十三號住宅搶刼時,爲我公安局逮捕。李匪在連續四次搶刼中,共搶得人民幣四十餘萬元、棉被四條、呢毯一條、衣服二大包,其他銀元、食米、毛綫衣、被單等甚多,經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呈請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保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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