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題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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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2768
颗粒名称: 稅務問題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2月19日,当代日报刊登了杭州市稅務局關於稅務問題的解答。
关键词: 稅務 調整 稅務局

内容

答汪復錠君:
   一、你代銷原醬所發生的幾個稅務問題,據飭金華專區稅務局查覆,你店向寄存人金澤國購入原醬一缸,已洽妥以三石七斗米之代價售給,並開始於九月二十二日零售,當時未轉入進貨帳,經催促你店應先代金澤國完納一缸之臨時商業稅轉入貨帳,迄未履行。
   二、查你店旣賒購原醬一缸,當應作爲本店之進貨辦理,負責扣繳臨時商業稅,淳安稅務局對你案之處理,查無不合。
   浙江省稅務局一個小機坊:
   一、查絲與棉毛蔴交織品征稅,規定含絲量在50%以上者,一律按絲織品核定稅價依率征稅。但在50%以下者,將稅價折半計征。査上項絲交織品是包括眞絲與人造絲和棉毛蔴交織而成,按上項規定征稅。
   二、人造絲和棉毛紗之交織品,其原料雖均課稅,但此項交織品,係屬另一課稅品目,自應按絲與棉毛蔴交織品征稅規定辦理。
   三、紗背緞係絲與棉紗交織品其含絲量在50%以下,自應按稅價折半計征。你所舉人造絲與廠絲交織品,係屬誤解。
   四、本局各經征機構,均遵照上項規定辦理,並無不一致。至若有絲與棉毛蔴交織品的貨品,希檢樣報明含絲量,取具公會證明,送請本局隨時核訂稅價稅額。
   五、本局對課稅貨品,遇市場批價漲跌超過10%規定時,即予調整,從無拖延。
   杭州市稅務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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