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郊區土地改革的總結報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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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360
颗粒名称: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郊區土地改革的總結報吿
并列题名: (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審核批准)
分类号: F129
摘要: 1950年11月23日,当代日报刊登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郊區土地改革的總結報吿。
关键词: 郊區 土地 改革 報吿

内容

京郊土地改革於一九四九年十月半開始,經過五個半月,於一九五〇年三月底勝利地結束了。郊區的土地改革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來進行的,並由於羣衆事先已有相當發動且又處在人民革命戰爭在全國大陸上已經取得基本勝利的情况下,所以進行的比較順利而偏差較小。
   一、土地改革前的一般土地關係
   郊區所屬七個區,共二百六十四個村子、十個關廂、六個鎭;共有人口六十四萬;共有耕地面積一百一十萬五千八百畝。
   郊區土改前的一般土地情况和全國一般農村比較起來,大體是相同的。在土地佔有情况上:遠郊地主佔有的土也量比近郊更大。在遠郊,我們以槐房、巴溝、六郎莊、北塢、龍河、小紅門、集賢村七個村子爲例,這七個村子的人口爲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七人,土地爲二萬九千七百二十九畝,佔有這七個村子人口百分之七·八的地主,却佔有全部土地百分之四十四·一;佔有人口百分之四十四·四的貧僱農,僅佔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九·三。在近郊,我們以百萬莊、五路居、三里河、羊坊店、大火車站、侯莊、上園七個村子為例,這七個村子的人口為一萬二千一百人,土地為九千七百零七畝,佔有這七個村子人口百分之二·一的地主,佔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十九;佔有人口百分之五十七·四的貧僱農和中農,佔有土地百分之五十七·七。同時,不論在遠郊或近郊,地主佔有的多是好地。在上述遠郊七個村子,地主佔有稻地的百分之六十五·八。在上述近郊七個村子,地主佔有水澆地的百分之二十五·五,園地的百分之三十三·二。地主剝削農民的主要方式是出租土地。在上述遠郊七個村子和近郊七個村子地主土地的百分之五十一·二是出租土地。在出租土地中,「上打租」很流行;租額一般佔農民常年土地收入的一半以上。如遇到歉收年,農民土地收入常常不够交租子。
   北京郊區農村的封建土地制度與北京曾長期是封建主義和帝國主義者統治的中心這一情况是分不開的。有些滿清的貴族,太監,民國以來著名的軍閥、漢奸、官僚在郊區仍舊佔有大量的土地,這些顯貴們收租多靠他們的「管家」或「二地主」、「三地主」,所以農民所受的封建剝削往往是二層或三層的。有些封建貴族的「坟奴」制度仍殘存着。坟奴除交地租外,還要看守坟墓,栽培坟場樹木,按期給坟頭添土。
   另一方面,北京郊區農村因靠近都市,故有一些情况是一般農村所沒有或者很少有的,如:
   (一)農村生產商品化的程度比較大。全郊區有菜園二萬四千二百畝,「三大季」土地(種二季莊稼一季蔬菜)十一萬零六千二百畝。北京郊區農村的蔬菜一向除供給北京外,還要向天津、保定、張家口輸出。南郊的棉田四、五萬畝,西郊和南郊的稻田二萬三千畝,永定河西岸盛產的花生和白薯,西郊的水菓、毛豆、荸薺等等,都是供給都市需要的商品生產。
   與這種商品生產相隨而來的是:有些土地已開始採用簡單的機器或其他的技術設備。如南郊有些村的電力水井,西郊的自流并,稻田區普遍採用的落稻機和剝米機,豐台、西直門外菜園設備的玻璃暖室等等。
   爲生產商品而採用機器或其他科學技術設備都需要有巨額的資本投在土地上。這些土地經營的方式一般都是比較集中的,需要有較高的技術,因而經營方式也比較進步。
   (二)因城鄉聯系密切,所以有些大地主兼營商業或工業。全郊區地主共有四千九百零六戶,其中兼營商業或工業者佔百分之二十九以上。城內工商業資本家中,有四百零四戶在郊區佔有土地一萬一千七百五十畝。此外,市內一部分勞動人民在郊區也有少量土地(多爲坟地)且又出租的大約在五千五百戶以上。
   (三)農村雜居有大批的非農業人口。全郊區六十四萬人口中非農業人口約佔百分之三十九·五。這些非農業人口除大部住在關廂和鎭上外,混居在農村的也很多。上述遠郊七個村子非農業人口佔百分之十。上述近郊七個村子非農業人口佔百分之三十八·一。這些非農業人口中最多的是賣靑菜的及其他小商販,各種小手工業工人,三輪車夫及貧民等。他們中很多人是沒有固定職業的,生活經常處於半飢餓狀態。
   (四)北京是人民的首都,隨着城市工業及其他建設事業的發展,將有大批的農業土地變爲市區土地。
   (五)人多地少。全郊區每人平均一畝八分地;近郊更少,每人平均僅一畝二分地;遠郊約達三畝地。
   因此在北京郊區雖也必須和一般農村一樣廢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但在土地政策上,却不能不和一般農村有若干區別。
   二、關於郊區土地改革的若干具體政策問
   題
   北京郊區土地改革是根據一九四九年北京市軍管會所頒佈的「關於本市轄區農業土地問題的决定」執行的,這和一九五〇年一月十三日政務院公佈的「關於處理老解放區市郊農業土地問題的指示」的精神是一致的。在這裏,我們僅就土地改革的若干具體政策問題分述如下:
   (一)北京郊區在土地政策上和一般地區有一個原則的不同,即:沒收地主土地和徵收富農出租土地爲國家所有,並由國家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使用。
   爲了城市工業及其他建設事業能自由合理地使用郊區土地,爲了適應郊區人多地少的特點,爲了照顧到用機器耕種和有進步設施的農田不應分配起見,將沒收來的封建土地歸國家所有,而由國家分配給農民使用或交由原經營者繼續經營,經驗證明是正確的。
   (未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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