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税地方附加各地區稅率調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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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2718
颗粒名称: 工商業税地方附加各地區稅率調整
其他题名: 杭州市按正税百分之十征收並規定一律自八月份起實施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0年杭市調整工商業稅附加稅率實施辦法及執行日期的规定。
关键词: 杭市 稅率調整

内容

(本報訊)關於本省工商業稅地方附加(包括營業稅、所得稅、攤販牌照稅三項附加)中央稅務總局指示,在中央統一辦法未公佈以前,暫仍照舊征收一節,已誌七月六日本報。現省稅務局奉省財政廳通知轉示省財委核定的本省各地區工商業稅附加稅率,其中部份地區,比較以前規定征收的稅率,已有變更,為求明確劃分界限,貫澈執行起見,經規定調整工商業稅附加稅率實施辦法及執行日期如下:
   一、各地區工商業稅附加稅率:
   ㈠杭州市、寗波市、溫州市,按正稅百分之十征收。
   ㈡杭縣及臨安專署各縣,按正稅百分之六征收。
   ㈢嘉興及紹興專署各縣,按正稅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征收。
   ㈣寗波、衢州、溫州、台州、麗水、金華等專署各縣,按正稅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七征收。
   ㈤以上三、四、兩項地不工商業稅附加稅率由各地專署按人口多寡爲標準分別核定,通知各地稅務局遵照執行。
   ㈥麗水專署所屬慶元、景寗兩縣,業經省財委核准,不征工商業稅附加。
   二、實施日期:
   調整工商業稅附加稅率,一律自八月份起(指稅款所屬月份)實施,八月份以前的應徵附加稅,不論已徵起或未徵起,仍照舊稅率徵收。
   此項規定,省稅務局已於八月二十八日通知所屬稅務局遵照辦理。
   (覺農、述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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