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匯費優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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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9784
颗粒名称: 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匯費優待辦法
并列题名: 甬人行自八一起實行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規定匯費優待辦法。
关键词: 中國人民銀行 匯費 情況

内容

(本報寗波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鑒於全國各行對於滙款收費優待辦法各有不同,諸多不便,爲求統一規定起見,特參照各地實際情況,重新訂定「中國人民銀行滙款優待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滙款(包括託收款項)統一收費辦法」二種。本市人民銀行業已接到是項辦法的通知,並决定自八月一日起實行。茲將上項辦法公佈如下:匯款優待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滙款優待辦法
   一、軍政機關公款及公營企業合作事業匯款持有證明者,一律照應收滙費對折。(過去已照「存不計息滙不收費」原則辦理者,仍照原規定繼續辦理)
   二、訂有金庫及調撥合同各單位的匯款,其滙費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三、公私合營企業匯款持有證明者,一律照應收滙費八折。
   四、私人的文化教育、慈善衛生團體滙款,持有證明者,一律照應收匯費八折;但意義重大的緊急救濟慰勞匯款,由當地政府證明者,可酌情免收滙費。
   五、有存款往來的私人匯款滙費,以本行他戶支票滙款者九五折以本行定活兩便及其他定期存款儲蓄存款轉賬匯款者九折,以本行本戶支票匯款者八折,有存滙往來的特別約定者七折。
   六、對公私合營銀行、及私營銀錢業調撥滙兌頭寸,一律照應收滙費八折
   七、各機關及公營企業職工的瞻家滙款,於發薪五日內來滙,並有職工會證明其匯款在月薪範圍以內者,免收滙費。但另收手續費五百元(對滙出地點的滙率如係平滙者,則此項手續費免收)。惟最高滙款數額不得超過五十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滙款(包括託收款項□統一收費辦法(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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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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