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正財,不要想發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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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8387
颗粒名称: 要發正財,不要想發橫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7月15日,当代日报登载了“要發正財,不要想發橫財?”一文,笔者在文中提到了应认真研究陳雲副總理在「關於經濟形勢」的報告。
关键词: 陳雲 經濟 形勢

内容

陳雲副總理在「關於經濟形勢」的報告中指出:「中國是散漫小生產佔優勢的大國,私商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爲着發展商品的交流,國家允許私人資本經營的商業。」人民政府不但允許私。商業的存在,而且還多方照顧,幫助其維持與改造。有些商人發牢騷,說政府不要私營商業的存在,排擠私營商業,是不明瞭政府的政策。
   根隸共同綱領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國營貿易機關應負調劑供求、穩定物價和扶助人民合作事業的責任。」爲了照顧一般私商的利益,所以政府决定把批發價與零售價。地區與地區間的差價,保持一定的適當距離,隨時規定一個新的價格决策。無疑的。這是非常正確也是全國私人商業所迫切要求的。毋庸諱言過去若干國營貿易公司對這個問題,是沒有□分注意,形成「一把抓」的現象,部份私營商業因而感到困難,現在公私商業的關係,已經得到合理的調查,或正在改善中。批發價格與零售價格,各物產區與銷區合理差價,保障了私營商業的正常利潤。在物價穩定的情况下,給私營商業展開寬闊的大道。
   國營貿易機關有這樣的任務:就是要穩定市場價格,制止投機商人擾亂市場的行爲回籠貨幣爲了達成這幾項任務國營貿易機關開設若干零售店,是有必要的陳雲副總理的報告中,已明白指出:零售店只賣糧食,煤灰紗布食油、食鹽石油六種商人當然也不會受到限制,只要規規矩矩的做生意放棄暴利思想,依然可做。
   公私關係有明確的調整後,國營商業應該積極鼓勵私人商業要給私營商業以合法的利潤國營商業尤應在溝通城鄕關係,販運農產品中領導與鼓勵私商共同進行。私營商業也應該堅决放棄暴利思想,要發正財不要想發橫財規規矩矩,才有出路。要想瞭解這點,和决定今後經營商業的道路,陳雲副總理的報告,必須要□眞研究。
   (施奎)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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