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產業由妻接管是否可視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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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5834
颗粒名称: 亡夫產業由妻接管是否可視為遺產?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6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对楊信关于亡夫產業接管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丈夫 產業 所有權

内容

編輯先生:
   鄙人閱五月三十日貴報第二版「漏報遺產稅,查獲一批」文內關於「又馬市街沈吳氏,也把丈夫遺下來的住屋二幢,共有產房屋二幢塡報,稅局方面大多依據補稅免罰原則處理」一段後,發生下列疑問,敬請賜予釋示爲感。
   (一)丈夫本身所置產業,於死亡後由其妻接續管理,是否算為遺產?
   (二)丈夫死亡後,其妻以自己所蓄金錢置得產業,當時仍用丈夫姓名爲業主,聲請政府爲所有權登記,此次向人民政府民政局聲請房地產登記時,業主姓名更正爲其妻姓名,是項產業,是否算為其妻之己產?
   讀者楊信謹上答楊信君:
   一、丈夫所置產業,死亡後由其妻繼承管業,該產應視爲遺產。
   二、妻以自己所蓄之資金,以丈夫名義購置產業,向僞政府申請爲所有權登記,現在丈夫已死亡,此次杭市房地產登記,所有權人應更正為其妻戶名,是項產業仍應視爲丈夫之遺產。
   杭州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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