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33921
颗粒名称: 簡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5月25日当代日报登载对鄧惠濂先生提出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当代报 簡复

内容

鄧惠濂先生:
   根據華東新解放區農村減租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減租以後確實保障佃權。地主不得收回土地轉租、出典或出賣。其因生活困難而需收回土地自耕者,亦應由業佃雙方協議,照顧原佃生活,經農民協會及當地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始得退佃一部。凡契約及習慣上有永佃權者,其永佃權仍繼續有效。」因對你們具體情况不够了解,難作肯定答覆,可根據減租條例的精神及退佃手續,酌情處理之。如離開這一法令的任何強行收田的行動都是不允許的。包逸平先生:
   你十九歲結婚後,在外又與另一女子結婚,這是重婚的犯罪行爲,應該負刑事責任;並且重婚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現在你又想和原來的妻子離婚,如果確係因感情不洽,那就必須雙方協議。而且女方在離婚後如未再行結婚而生活困難時,你仍應幇助她維持生活。對女性採取不負責的態度,是要受法律制裁的。(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編者
责任者
鄧惠濂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