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囘租田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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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9676
颗粒名称: 收囘租田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4月6日,杭州市当代日报回复关于读者关于『收囘租田問題』的问题。
关键词: 租田 暫行條例 東新農村

内容

夏福根先生:
   根據華東新農村減租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減租後應確實保障佃權,凡契約及習慣上有永佃權者,仍應繼續有效,無永佃權者,地主不得收回土地轉租,出典或出賣。因生活困難而需收回土地自耕者,亦應由業佃雙方協議,照顧原佃生活,經農會及當地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始得退佃一部。』來信未說明向你討田爲何人,如果是地主可照上列條例執行,如果你所租種之公堂田是向人家轉租來的,而此人非屬地主和舊式富農者,則可請農會調解。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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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责任者
夏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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