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商業聯營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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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5133
颗粒名称: 私人商業聯營問題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關於「私人企業聯營」及「私人商業聯營」的問題,工商界極感興趣,但它的性質如何?政府對它的態度如何?以及它和「辛狄加」「康釆恩」組織有何區別?也一定是工商界關心的問題。上海解放日報對這些問題给出了簡單的答覆。
关键词: 私人 商業 聯營 問題

内容

關於「私人企業聯營」及「私人商業聯營」的問題,工商界極感興趣,但它的性質如何?政府對它的態度如何?以及它和「辛狄加」「康釆恩」組織有何區別?也一定是工商界關心的問題。上海解放日報對這些問題有一個簡單的答覆,茲錄如下:或所有共同)的業
   聯營是指私人務,但並不取消個商業在自願的基礎別資本主原有的財上聯合經營特定(產所有權。私人商業在取得當地人民政府工商局許可後,可以組織聯營。私人企業的聯營,□屬於私人資本主義性質。不是國家資本,資本主仍有其財產所有權及一定部份的共同管理權。聯營如由國營企業參加,卽成為國家資本主義組織形式之一。
   人民政府對於私人企業聯營問題尙無統一規定,原則上,政府對於聯營的態度,當視其是否能繁榮經濟與有無壟斷操縱等具體情况而定。商業聯營,對於政府並無影響;但如有壟斷性質,對社會民生都有極大影響,人民政府自不允許其存在——「辛狄加」和「康釆恩」都是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走向壟斷時期的組織形式。前者係同業的資本家爲統一規定原料和產品的價格,並分配產銷數量的共同組織;後者是在金融資本家透過股份持有的方式掌握有關各種企業的組織形式,我們目前的聯營,與此有性質上的區別。
   由於聯營組織一般並不取消個別企業組織上的獨立性,因而也不改變企業內部的僱傭關係。在這種情况下,聯營組織以後的勞資合同,可與聯營前相同。但如聯營合併成爲單一的機構時,勞資合同卽需重新訂定。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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