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據可否起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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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4540
颗粒名称: 沒有借據可否起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2月2日,当代日报登载读者来信「沒有借據可否起訴」,就相关債務問題给予了详细解答。
关键词: 債務 借據 问答

内容

編者先生:
   現有幾個債務問題,希望貴報在報端予以解答。
   (一)戰前的債務可否照現在銀元牌價償還?否則怎樣計算比較合理?
   (二)債權人不在本地,其子可否代理淸償?債務人地址不明能否向其父提出訴訟?
   (三)因無借據債務人拒不償還,而有信件為證,可否起訴?
   潘世柏上世柏先生:
   所詢各點分別解答如下:
   (一)戰前債務如何償還,尚無統一辦法之規定,不得按銀元牌價計算償還。比較合理的辦法,是以借欵時的實物折算□民幣償還。但這不是硬性的規定,應該靈活處理,並須就當時雙方之經濟情况予以照顧,而爲適當之減低,以免給付不能之困難。
   (二)債權人不在本地,可委任其子為代理人,至於債務人地址不明,或債務人不在本地,其債不能向其父起訴,不過可以請法院將傳票送達其父代收。
   (三)債務人拒不償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是人民政府申請調解,債務關係之成立,並不限於借據,信件亦爲證據之一種。(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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