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以金庫券來代替折實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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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3004
颗粒名称: 為何不以金庫券來代替折實公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17日,当代日报社对田恭、李芳生关于金庫券不能代替折實公債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公債 市場 國家 金庫券

内容

編者先生:
   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已經開始發行了,我們應當盡自己的力量購買,但有幾個問題,請你們費神解答二下:
   (一)公債券是否能在市場上流通?能否用公債作抵押,向銀行貸欵?
   (二)為什麽不發行金庫券來代替公債?
   (三)用貨物來頂替公債行不行?
   (四)公債主要的應向什麽人推銷?是否可以平均攤派?田恭李芳生田恭、李芳生先生:
   你們提出的問題,茲簡復如下:
   (一)公債券嚴格的遵行。不能在市場流通。如果可以流通的話,那無異是變相的通貨發行,其結果不是收囘通貨,使貨幣回籠,反而會增加通貨的膨脹。更可怕的是會造成某些投機商人漁利的機會,像過去國民黨匪幫統治時期的證券交易所,成爲投機倒把興風作浪的場所,危害國家人民鉅深。人民政府在這次公債條例中特別明文規定:『不得代替貨幣流通市面,不得向國家銀行抵押,並不得用以作投機買賣。』這一規定是極爲重要的,沒有這一條就不能收眞正穩定物價的效果。我們每個人都應
   (二)以發行金庫券來代替公債券這是部份資本家所希望的,解放以後我們政府把金銀凍結起來了,他們的投機資本(金銀)不能在市場上活動了。因此他們希望發行金庫券把他們的金銀交給政府代為保管,變成活動資金,好在市場上進行投機,影響物價,他們可以從中漁利。這對金銀持有者的投機商人來說,是有利的。但對政府來說,不但沒有收縮市場通貨,相反的把凍結的金銀變成流通資金,使通貨膨脹,對投機商人有利,而對全體人民是有害的。
   (三)公債也不能以貨物來頂替,某些可以換取外匯的物資交給國家,國家可以取得外匯,是有益於國家建設的。但一般的說來不能以貨物頂替,因爲這次公債發行的目的之一,是爲了要緊縮貨幣,平抑物價,並避免多發行貨幣,通貨膨脹。如果大家都交貨物,不能不使某些貨物在國家手裡囤積起來,無法銷售,相反的貨幣又不能囘籠,通貨膨脹的現象仍不能避免。因此不能以貨物來頂替公債。
   (四)購買公債是全國人的義務,但是若要平均分担,這是不妥的。這次公債條例規定了適合於各階層人民負担的辦法,少者可購買一分,多者數十分不等。許多購買力弱的勞動人民是會節衣縮食省出錢來購買公債的。但是我們應該認識,不能以平均的辦法來勸購,今天誰也知道,在長期的解放戰爭中,農民受了千辛萬苦很愉快的以人力物力支援了戰爭,直到今天仍然稅負最重,而城市稅負較輕。工商業界不在負担上要求平均却在認購公債上要求平均,這是不公平的。工人及其他薪俸階級的人自然要盡力購買公債,但是畢竟收入微薄,且有家庭的負担,拿不出多的錢來購買;因之這次公債主要的不能不依靠城市裡的工商業界和城鄉的殷實富戶、富有的退職文武官吏等認購,尤其是游資的持有者來担任。
   當然在這些人中也是有區別的。因為這次的發行公債,主要的是吸收社會的游資,用以從事生產建設,使游資獲得正當的出路,不然任其在社會上游離,勢必投機倒把,擾亂金融。特別是那些專以囤積或以金錢投機為業的人,以及持有金銀美鈔的富戶,他們的游資應大量投入公債。人民勝利折實公債以實物折算,且有利息,較之囤積窖藏更加有利,同時又可解决國家的財政困難,對社會盡了一份功勞,是一舉兩得的好事。這是我們勸購公債的原則。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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