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的房屋基地地價税由誰負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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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899
颗粒名称: 出典的房屋基地地價税由誰負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16日,当代日报社对遂安孫、炳鑫謹关房屋基地地價税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土地 所有權 基地 地價稅

内容

編者先生:
   閱貴報一月五日服務欄內刊載,市鎭住宅及工商業用地,可按政府規定自由賣買內第(四)項規定:「負担地價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現有疑問一則,敬請賜答。
   某乙(大地主)在市區有住屋一幢(帶基地),現已出典與他人,在典期內使用權,當然屬於承典人,其房產土地所有權應歸出典人所有,在典期內地價稅應歸何人負担?
   遂安孫炳鑫謹啓孫炳鑫君:
   地價稅原則上是土地所有權人負担的但所有權人不在或不明者,應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為繳納,所以你提的問題,如果土地所有權人不在時,應由典權人代繳。
   杭州市人民政
   府民政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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