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實公債可否賣買或抵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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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2705
颗粒名称: 折實公債可否賣買或抵押?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月14日,当代日报社刊登的对折實公債可否賣買或抵押的问题的说明。
关键词: 公債 賣買 问答

内容

這次勝利公債的發行□其最直接的目□是為了彌補財政赤字□吸收游資和穩定物價,所以在第一期「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條例」第九條上規定:「本公債不得代替貨幣流通市面,不得向國家銀行抵押,並不得用以作投機買賣」。和果允許公債在市上流通,不但影響公債的價格引起投機買賣,而且形成第二種貨幣,損害了人民幣的流通。如允許公債向國家銀行抵押,則無異使公債平穩物價的目的組違反的。囘籠,貨幣又將大量流入市場,這與吸收游資
   可否以黃金、外幣、
   實物來抵購公債?
   按公債發行條例第七條規定,認購公債只以人民幣爲限。因爲如用實物抵購,政府雖可將該項實物出賣,仍可收囘通貨。但在實際上是有困難的。如果大家都用實物來抵購□政府就無法將貨物出賣了。但是黄金外幣的情况就不樣,因為它□向是擾亂市場的動力,它分散在各人手□,暗中流轉,限制了人民幣的流通面假如能把這批形似東結的資金,吸收來用到生產事業上去,也是很好的所以政務院在發行第一期公債的指示上,允許金融機關「爲黃金持有者購買公債方便起見,以適當的比價,兌收一部份黃金」。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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