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證結婚不久即可舉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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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20184
颗粒名称: 法院公證結婚不久即可舉辦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2月20日当代日报刊登的关于婚姻问题的解答。
关键词: 當事人 解答 婚姻

内容

黃立民君:
   所詢問題綜合答覆如下:
   一、婚姻應由男女當事人自主,任何人不得强迫包辦。
   二、成年人的婚姻,不一定要得家長同意,對封建家庭可進行說服。
   三、結婚應當有儀式。
   四、公證結婚現正在擬訂中,將來可以舉辦。陳天堯君:
   結婚固須由當事人自主,離婚亦必經雙方同意。如不能和解,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未經合法離婚前與他人結婚者,自構成重婚罪。沈文褘君:
   來信所詢問題,因不明具體情况,合併簡答如下:
   一□過去所久的房租,以及未來的租金等,均可以和房東商談解决,如不能解决時,可聲請當地區公所調解之。
   二、舊民判決除已執行者外,經當事人之聲請,由本院審核,分別處理之。
   杭州市人民法院院長劉季靑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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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季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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