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指印不符票據是否有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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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7736
颗粒名称: 債務人指印不符票據是否有效?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49年11月25日,当代日报刊登“債務人指印不符票據是否有效?”论文。
关键词: 債務人 票據 读者

内容

編者先生:
   我今年借出之米,票期秋收歸我,有中人介紹,此米係中人送去,憑票由中人送來,待至期屆,前往取賬發生口角,當卽連同票據扭往區政府,經區長驗明,票上債務人指印不符,認爲該票無效。茲有問題數點,請予答覆:
   (一)該票歸我時發覺債務人託別人代蓋指印,有否存心詐欺之罪?
   (二)中人指印對驗無訛,此票有效否?
   (三)可否吿中人與債務人串通詐欺之罪?
   讀者徐浩謹上徐浩君:
   所詢各點,簡答如次:
   一、債務人如確有詐欺事實,自應同負刑責。
   二、如債務人指印不符,且無欺詐情事的話,則中人指印雖然驗明無訛,該票據不能遽謂有效。
   三、如確有具體事實,自可依法告訴。
   杭州人民法院院長劉季靑
   十一月十七日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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