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屋到期不贖怎麽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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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6998
颗粒名称: 典屋到期不贖怎麽辦?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49年11月18日,当代日报登载了曹雲榮先生对典屋到期不贖怎麽辦?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典屋 到期 規定

内容

編輯先生:
   茲有下列疑問三點,請在報端賜予解答爲感。
   (一)乙方於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間,向甲方典給屯溪市房一所,計欵十萬元,訂期四年,屋不起租,款不計息,現已到期,甲方要求取贖,乙方應當接受,該欵未知用何種方式,向甲方計算?
   (二)乙方受典房屋時,爲符合營業條件,曾將原屋加以改裝,門面及內部房間等,所耗改裝費用,按照現時工料估價,結値食米約計二十餘担。現在退屋,該項費用,甲方不予承認償還,並要求乙方拆走,歸還原樣,(惟典約內並無退屋時,應歸還原樣之規定)則又如何辦理?
   (三)乙方因營業蕭條,不得不另圖轉業,該屋不合應用,甲方又不履行取贖條件,屆期故意延宕,乙方又不能繼續營業,關門有誤市容,且與工商發展有礙,乙方未知可不可能轉租他人,是否合法?
   讀者曹雲榮敬上曹雲榮先生:
   (一)最好由當事人根據雙方實際經濟情况作公平合理的解决。一般的規定是比照當時實物指數折算人民幣償付。
   (二)依據契約規定辦理。如果契約上無此規定可由雙方協議決定。
   、三)雙方旣經協議之契約,無論任何一方,均應切實履行。如有特殊情形,自可依據當時實際情况決定。倘甲方確有不能履行契約之困難,乙方又無力繼續營業,自可轉租。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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