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公產可由有關人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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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6873
颗粒名称: 祠堂公產可由有關人員
并列题名: 組織「管理委員會」管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11月17日,当代日报登载了心雨先生对祠堂公產可由有關人員組織「管理委員會」管理的问题的回复。
关键词: 祠堂 公產 管理委員會

内容

編輯先生:□我族人鑒於祠堂公產,操縱於一、二人(即族長與總管)之手,每年將房租米租麥租等公欵以少數一部分收入,每逢春秋兩祭,召集二三十人,(與族長總管□派)供少數大吃大喝,其餘大部份金錢,則不知其如何支配,僅可□□花賬而自肥,若□族向總管清查賬目,而總管則以族長爲護身符,推云:「查賬及一切糾紛等事,須禀明族長,由族長個人核奪,非他人所可問」。我等細想我祠公產田地市房很多,收入相當可觀,若一任由一、二人統制,將有用之金錢,供靡費自私之用,極不應該,查各地公祠公產頗多,若能加以改革,移用於地方上正當之公益,對於人民補益非淺,請問我們可否組織族中羣衆,向其淸理基金,接收過來,民主成立委員會管理?
   紹興陳心雨上心雨先生:
   你們反映你族祠堂公產,一貫為族內少數人物所操縱把持,貪汚自肥,這是極不合理的。
   根據目前華東局農村減租暫行條例規定:「族地、社地、公地、學產,應由本族、本社、本地有關人員組織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其收入除依法繳納負担外,應□公議充作公益之用。」因此,你們可以呈請當地區政府,在族內通過羣眾,民主選出代表,組織管理委員會,直發向族長、總管淸理賬目財產,進行接收,并通過大家决議,將該項公物用到地方正當公益事業上面去是可以這樣辦的。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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