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還有私有財產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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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10055
颗粒名称: 蘇聯還有私有財產嗎?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49年9月13日,当代日报解答“私有財產嗎?”一文。
关键词: 当代日报 私有財產 個人財產

内容

編者先生:
   解放後,我看過很多關於蘇聯的書籍,但有一個問題不能解决,就是蘇聯既然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內的私有財產已經廢除了,生產工具和生產手段已經變成公有財產了,為什麽蘇聯公民還允許有個人財產呢?我不明白是怎樣一囘事,請代為解答一下。
   孫秉其上孫秉其先生:
   蘇聯的私有財產制度是取消了,但蘇聯公民是允許有個人財產。
   在蘇聯,除了國有財產如土地、礦藏、河流、森林、工廠、機械化運輸業、礦山、國營農莊、機器和拖拉機站等屬於全體人民所有外,蘇聯憲法第十條還規定:「公民對其勞動而獲得的收入及儲蓄,住宅和家庭副業,家常經濟用品,個人使用與享受的物品,以及公民個人財產的繼承權,均受法律的保護。』
   蘇聯的鋼鐵工人、工程師或會計員,各按他們所作的工作領取薪水,拿這種薪金購買衣服、汽車、房屋、無線電等各種物品。他本人和他的家族,也可以使用這些東西。集體農民在田裏工作,是爲社會而生產,他們生產所得的粮食、蔬菜、水菓及其他生產品,也都屬於他們自己所有,他們可以在公開市場上出售這些生產品。此外,集體農民每人還有一塊小園地,供他自己處理,集體農民可以有個人的牲畜、家禽和家飼馴獸。
   蘇聯的個人財產有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個人財產的積累,直接顯示着社會主義共同努力的成就,個人的勞動愈多或愈好,他在社會生產中所獲得的報酬愈大,他個人的生活也愈好,這就是說:在蘇聯個人財產和公共財產,不但不發生矛盾,而且個人財產正是依賴公共財產增長而增長的。
   蘇聯公民處置個人財產,也完全自由,他們可以購買、出售、抵押或借出自己的財產。私人有了錢,可以存到儲蓄銀行,可以購買或建築房屋,可以購買汽車、汽艇、無線電等東西,這些都受到法律保障。
   個人財產所有權發生爭執時,任何公民都有權向法庭控訴。如果政府機關由於公共工程或其他需要必須佔用某一個建築物時,這個建築物的主人就要得到賠償。社會主義社會,不僅保障私人住宅所有權,而且發放給大量款項,鼓勵私人建築房屋。
   蘇維埃法律對於個人財產所有權,只有一種限制,即所有主不能用個人財產榨取利潤或不是自立經營而獲利的收入。不是這樣弄來的錢——財產,個人完全有權隨便處理。斯大林在一九三五年康拜因司機會上說:「那是你們的金錢——你們的事情,你們可以隨便化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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