闗於勞資爭議的幾個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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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8681
颗粒名称: 闗於勞資爭議的幾個問題
并列题名: 可以隨便解僱工人嗎?(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9月1日当代日报发表“闗於勞資爭議的幾個問題”。
关键词: 勞資爭議 問題

内容

問:資方可以隨便解僱工人嗎?
   答:資方爲了生產或工作上的需要,有僱用與解僱工人、職員的權利。資方解僱工人和職員,有集體合同的應該按集體合同的規定辦理,如果沒有集體合同,應該在解僱前一個月通知勞方,並且應該斟酌情形發給勞方一些遣散費,遣散費的數目最低不得少於半月工資,最高不得超過三個月的工資(但因工人、職員的過失而解僱者不在此例)。
   工會認爲資方對工人、職員的處分或解僱不合理時,有權利向資方提出抗議。如資方不接受抗議,就要按解決勞資爭議辦法處理。
   怎樣解決勞資爭議?
   問:解决勞資爭議的辦法是什麽?
   答:勞資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取得一致意見時,應該田勞資雙方或組織的團體派出代表,會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决。如果這樣還不能取得一致時,任何一方面都可以請求市政府勞動局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應由勞動局(未成立勞動局地區,由工商局)組織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以後,勞資雙方如有一方對仲裁不服,均可向法院提出控訴,由法院判處。法院判決爲最後程序,雙方必須服從。勞資爭議應按上面這些手續解决,任何一方都不能向對方採取人身侮辱等强迫行為。
   什麼叫做「仲裁」?
   問:什麽叫「仲裁」?
   答:在兩方面的意見不能一致時,由第三者出面調停,從中尋求公平合理的「解决」辦法,就叫「仲裁」。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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