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租賃問題(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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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7347
颗粒名称: 關於房屋租賃問題(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8月19日当代日报刊登的关于房屋租賃問題的内容。
关键词: 房客 房東 租金 契約

内容

十三、房客應否遺履行與二房東所訂的租約,(如果契約未期滿)?
   為取銷二房東之中間剝削,三房東可逕向大房東訂立新租約,繳納租金。
   十四、二房東至今仍繼續剝削,房客不敢反抗,房東能否向政府控告他是中間剥削?
   房東逕可直接與三房客另訂新契約,如二房東阻撓反抗,可以控吿。
   十五、以往所拖欠的租金,房東能否要求補繳?按何時標準?
   可以要求補繳。計算標準應以原租金折算,但應注意對方之經濟狀况,如房客確屬力有不逮,可酌打折扣或逕予讓免。
   十六、房客以往替房東修理房屋,如果房東追繳欠租,房客可否要求償還修理費?
   按一般習慣「碎修屬房客,大修屬房東。」如房客爲照顧房屋坍塌,動工大修能證明者,可要求房東折抵租金。
   十七、房客替修建的房屋,房東可否收租?
   如果有契約,應以契約爲準,房客修建房屋,如工程浩大,經通過房東同意的,房東應減免租金至合理期限,如僅爲房客自己便利與需要,又屬於碎修範圍,不應要求減免租金。
   十八、有關房租糾紛,應向何處控告?
   應到區公所請求調解,如調解不成立,可到法院控訴。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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