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華東局關於機關部隊的整編節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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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7283
颗粒名称: 中共中央華東局關於機關部隊的整編節約方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8月19日当代报刊登的中共中央華東局關於機關部隊的整編節約方案内容。
关键词: 整編 機關部隊 節約方案

内容

整編節約的五
   項要求
   一、整編機關部隊
   整編組織,緊縮人員,應從下列三方面進行:
   (一)京滬杭各大城市:1裁併舊機關——我接收之軍政機關及企業團體應卽視情况分別裁併:今後建設所必需者予以調整保留;必須保留之機關而人浮於事者縮減;業務內容相同性質相同者合併;與目前需要及今後建設無關者裁撤;應歸中央直接管轄者須請示中央處理。對上項裁併措置,應由各接管單位提出意見,經華東局審查請示中央批准後執行。2處理舊員工——應分別對象,講淸道理,指明出路,鄭重負責處理,爭取和改造大批舊人員爲人民服務。對被裁減及遣散之人員,必須事先擬妥安置計劃,以免流離失所。對舊員工處理,應防止一切不負責任一脚踢開的偏向。大致可分下列五類處理:(一)具備專門技術及工作能力,而爲各生產及技術單位所必需者,應予敎育審查留用。(二)具有專門技術及工作能力,但目前原單位不需要者,應經過敎育審查介紹到其他部門或其他地區工作。(三)大批具備相當技術及工作能力的舊員工,應盡量動員集中,由敎育機關率領下鄉進行訓練改造,以便將來分配到各縣區及農村參加各項建設工作。其直系家屬,留滬無法返囘本籍生產者,經審查屬實,得隨帶下鄉,由公家貼補必要生活費用,並扶助其逐漸達到生產自給,凡不願參加受訓者,可發給一個月薪資,遣散囘鄉生活。(四)無一技之長的一般冗員,可動員遣散囘鄉生產,發給一個月薪資的遣散費,其確實困難及路遠者可酌發路費,毫無能力倚仗親朋勢力在企業或機關中領取乾薪的冗員,可說明理由裁革,一般不發給遺散費。(五)個別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或特務份子,應予開除法辦。3抽調幹部下鄉——除按城市環境必須的幹部外,應卽抽調大批幹部下鄉加強農村工作,由各單位提出意見報吿市委批准,並將可抽出的幹部分別編認學習,聽候華東局分配,各地由省委區黨委按上述原則處理。4改變人員編制——城市與農村不同,如居住、辦公是集中的,水電交通很便利,故城市機關編組應卽改變,以適合城市。一般應取消個人的警衛員制,按科、室設立公務員(每十五人或廿人設一公務員)組織統一的精幹的警衞班,個別幹部出外需用警衛員時,可從警衛班臨時調用。通訊員可以減少。城市幹部原有馬匹一律取消。另外可試辦托兒所幼稚園、公共食堂、公共醫院,以減少保姆、炊事員及醫務人員。各地多餘之人員、馬匹,應組織到農村進行生產,但事前須分別報告各省委、區黨委或市委,並須經過批准後執行。在整編機關時,應强調抽調大批幹部下鄉開展農村工作的重要政治意義,使所有下鄉人員安心工作,對其他不能下鄉工作的老弱幹部與勤雜人員,必須妥善處理,不得採取任何不負責任的態度。
   (二)內地各省區:一、老區各級黨政軍民機關應卽按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大方案的規定,檢查其人員編制。必須新設之機構如靑年團應製定編制,其現有人數應分別報吿省委、區黨委及華東局。某些重疊機關或部門,應卽分別縮減裁併,一般不得超過原有編制。超過三大方案編制者必須立即裁減,未超過編制又非工作所必需者不必添設,原編制已不適合新情况者可予改變。新區由各省委、區黨委迅速提出編制意見、交華東局審查決定。一般在散匪肅淸秩序安定後,亦應按照老區編制。並嚴令各地今後不得任意擴大編制。原專署、縣、區、鄉各級僞政府的舊員工,如其家庭在附近農村,應迅速動員敎育分別處理。二、由華東軍區作出計劃,速將休整駐防的野戰軍的一部份,分到各地進行剿匪,開展農村工作;各省縣區地方武裝,應遵軍區規定,不得超額擴大。鞏固地區的縣區地武應派到新區担任剿匪和發動羣眾工作。
   (三)野戰軍應按軍委編制,核實各軍人數、馬匹,保證滿員,不能超過。老弱應行精簡,妥爲安置生產。對醫院前後方機關及內部來往客人的重領供給現象,應□格檢查輿消滅。除出征部隊以外,其民工子弟兵團尚未復員的應卽速復員。各野戰軍對後方機關應進行切實整理(如軍政機關、工廠、倉庫、醫院等。)過去因農村分散條件而形成的龐大後方組織,應按目前情况加以改變,以節省人力財力,渡過困難。
   (四)經過整編後各機關部隊,必須經常研究改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辦法。
   一、節省財政開支
   (一)克服財政開支上的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現象:一、嚴格遵守旣定的供給系統供給制度與供給標準,嚴格審計批撥手續,不能擅自批撥制度標準以外的開支。一切制度標準以外之開辦費事業費,地方須經省政府或行署,部隊須經軍區批准撥發,並報華東財經委員會備案。特規定今後上海市內,黨的工作經費由華東局審核撥付;市政經費由華東財經委員會審核後由市政府撥付,軍隊費用由軍區核定撥付;屬華東範圍之各項開支,由華東財經委員會直接核撥。二、東北、華中、華北、西北各地因公或因醫病或遊覽來京滬杭之幹部,所需經費由本人自備。三、各級幹部有病應在自己醫院醫治,不得送私立醫院,凡特殊病症者,須經軍或市以上衛生機關提出意見,由各該級軍政機關負責首長批准。
   (二)恢復食粮的正常標凖——過江前,曾各按標準加多二兩以至四兩,現在應卽改按中央規定全國統一的食粮標準。(下轉二版)
   (上接第一版)
   (三)統一調整舊人員薪給——生產企業或技術單位中仍實行薪水制,具有特殊技術人員原有高薪者須給以高薪,至原來薪職不相稱者,應視情適當調整。行政、司法、軍事、警察等機關人員及部隊,原係領薪水者,仍實行薪水制,原係公家供給者,在若干時期內仍實行供給制。其中薪給不合理者,亦須視情調整,在調整過去不合理的薪給時,應照顧技術與工作能力,旣反對過份懸殊,也應反對平均主義。低薪者應維持其最低限度的生活費用。
   (四)節省水電汽油——駐在大城市的機關部隊,應卽注意下列問題(另有專門規定):1節省水電——實行一室一燈制,辦公的不超過五十支光,其他的不超過二十支光;四樓或三樓以下不用電梯;多餘的電話卽應拆除;洗衣服設水池或大桶,有井水則用井水。2節省房子——對房屋一般按房管處規定面積使用,辦公室與寢室要很好組織,騰出多餘房子經營召租,以增加財政收入。關於宿舍,必須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城市中公共房產問題决定」中指示的:「所有在城市中工作的黨政軍民各系統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具備的條件下,須分別設立寄宿舍,集中居住,除其家庭原在本城市並有充足理由,經本機關負責首長批准者外,不得離開寄宿舍居住。任何負責黨員,除其家庭原在本城、有其自己的房子居住外,不得在城市的公共房屋中設立私人的公舘。如有個別黨員及非黨幹部,須在城市的公共房屋中設立個人公館者,須經中央或中央代表機關特許」。3節省汽油——汽車應嚴格依照規定配備(另有規定),以節省汽油。在城市應充分利用電車、公共汽車及自行車。4節省辦公用品及生活用品,建立公共閱報室,節省報紙,必須專門研究者例外。辦事手續力求簡捷,工作務須守時。
   (五)提倡利用舊物——衣服鞋襪等,但求清潔不怕破舊。發放供給品時,須嚴格執行繳舊領新制度,舊物不得散失,應加以利用。例如信封,仍可保持過去農村辦法,內部不妨一封四用。
   (六)愛惜公物——特別是進城的部隊機關應加注意,城市的一切公共房屋、水電設備及傢具等,均應有專人與專門機關管理、登記,以防損壞,減少修理。
   (七)反對享樂思想——過江進城以来,部份幹部中享樂思想正逐漸抬頭,必須堅决反對與淸除。
   三、淸理繳獲資財
   我在京滬杭等各大城市所繳獲的資財,其中屬於生產企業單位的應仍歸該單位所有,繼續進行生產,其他應一律繳公,作爲財政收入,抵充供給,或出售以支持市場,不得有任何貪汚和浪費。爲了有計劃的進行此項工作,華東局財經委員會决組織繳獲物資淸理委員會,各接管單位和機關部隊,亦應建立類此之委員會,淸查各單位繳獲物資。對機器、原料、成品、粮食、被服、布匹、紙張、油料、武器、彈藥、軍用四大器材(醫藥、電料、軍工、交通)、交通工具、金銀現款、房屋設備、辦公及生活用品、圖書、古物等,必須分別按級上報,說明處理意見。目前應卽進行以下工作:
   (一)立即清查庫存繳獲物資,並按下列原則處理:凡能出售的應立卽組織出售(用標賣、批發、門售等方式);有些物資已損壞或將損壞的,以及價值不大對生產與軍隊皆無用的物資,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作出計劃經省級以上財委批准迅速處理上報。
   (二)屬於部隊所需的四大器材,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作出計劃,經省委、區黨委財委會批准,有計劃的作價點發,抵充四大器材的預算;過多的應妥爲封存保管,嚴格反對重財輕物任意支撥物資的現象。
   (三)對已擅自支撥的物資,應卽清查登記,列入供給任務,並開展反無政府無紀律現象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使這種擅自處理繳獲物資的行爲不再發生。並使過去已發生者受到應有的批評。
   (四)要善於團結與敎育新舊保管員工,愛惜繳獲物資,防止盜竊、破壞和失火。對軍火及工業原料中容易爆炸的物品,應迅速分散妥存安全地點。
   (五)指派專門人員繼續收集敵人遺棄散失藏匿之物資及器材。
   四、爭取公營企業
   保本自給
   郵電、鐵路等公營事業的巨額虧損和補貼,是我企業財務上的一大負担,故我各公營企業應卽負責進行下列工作:
   (一)詳細核算成本與損益,並向社會公佈,闡明其利弊,造成有力輿論,以便逐漸調整價格,達到保本自給。
   (二)依靠工人,團結工程師與職員,開展節省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的競賽運動;擬具生產的財務計劃,以減輕成本,縮小虧損。
   (三)對所接收的各公營事業,目前應按下列原則處□:1對郵政、電訊、鐵路、航運等公用事業,規定定期定額的補貼制,到一定期限之後,各該單位應堅决完成自給自足,以至提供盈餘的任務。2建立以盈餘補不足的自給計劃,例如:以京滬路養浙贛路。3一時辦不起又為目前所不急需者可不辦;目前需要而一時必然賠本者,可緩辦或少辦。4估計在敵人封鎖未被粉碎前,原料或銷路將成嚴重問題者,應主動的計劃減工。5公家無力經營而私營有利者,可招股公私合營或出租給私人經營。
   (四)要加緊學習做生意和管理工廠企業,要學會面向社會或市場,而不要只知面向國庫和銀行。資金缺乏或賠償時,應努力從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產品質量和數量,以利擴大產品銷路來解决。
   五、提倡勞動生產
   解决財政問題,除節流外,主要應努力開源。各省區應切實整頓地方稅收(如屠宰、牙帖、房捐等);上海應整頓營業稅、房捐、地價稅等。此外,全黨全軍應提倡勞動生產,這在內地農村,各級黨、政、軍可根據過去老區經驗,從事種菜、磨麵、運輸等直接生產勞動,改善生活或減輕公家供給負担。現在環境安定,生產要求應比過去提高;部份駐軍應試辦屯墾生產(如到黃泛區蘇北墾區開荒植棉)。在大城市中,一般雖不能從事農業勞動,自己可多負担機關勤務,減少公雜人員,試行星期日勞動服務制,卽到星期日全體幹雜人員抽出一定時間(例如半日)到公營工廠幫助簡單勞動,如搬運倉庫、打掃廠房等,使我業餘時間能生產價值。(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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