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元寶街搶刼案主犯黃雲富等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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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7077
颗粒名称: 杭元寶街搶刼案主犯黃雲富等處死
并列题名: 從犯劉智忠周鈞判刑五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49年8月前搶刼杭市元寳街槍殺事主潘宸球案主犯及從犯黃雲富、袁天雲、劉智忠、劉太義及窩匪犯周鈞等五人除劉太義一名在逃外,其餘四犯均逮捕到案。
关键词: 黃雲富 搶刼 蔣匪

内容

(杭州十六日訊)前搶刼杭市元寳街槍殺事主潘宸球案主犯及從犯黃雲富、袁天雲、劉智忠、劉太義及窩匪犯周鈞等五人除劉太義一名在逃外,其餘四犯均逮捕到案。經詳細偵察審訊犯案經過:黃犯雲富於事前曾與袁犯天雲等商討如何搶刧,並與袁天雲各借手槍兩枝,夥同劉智忠、劉太義二犯於六月四日去元寳街偵察地形,六月五日前往潘宸球家進行搶刼,黃雲富、袁天雲、劉太義三犯冒充潘宸球之友衝入潘宅,由劉智忠在□望風,當時黃雲富向潘□球索取金條,潘不答應□大喊「有匪」遂被黃雲□開槍擊斃,後卽搜刼約兩小時始去,被刦有手表、戒指等物。按案情輕重及其過去罪行,經呈准杭市軍管會批准,判處凶手與主犯黃雲富、袁天雲二犯死刑,於八月十五日執行槍决,從犯劉智忠、周鈞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進行勞動改造。
   查黃雲富,四川人,卅四歲,在蔣匪第二十九軍當班長、排長後爲土匪,綽號黃麻子,曾因搶刼案被僞政府逮捕,上述事實該犯供認不諱。
   袁天雲,四川人,二十五歲,曾在蔣匪第一四五師當班長,後為土匪。本案袁犯係積極支持之主要犯,事前曾與兇手黃雲富商討計劃,並各借手槍兩枝,供認不諱。在潘家搜刼時,該犯最兇,手表、戒指都是他拿的。
   劉智忠、四川人、卅四歲,曾在蔣匪第一四五師當班長、排長退役後參加「在鄕軍官會」,解放前兩個月,參加匪「靑年救國團」任分隊長,解放後被人民政府遣散。本案中,該犯在外望風,掩護搶刼。
   周鈞,四川人,卅一歲,曾在蔣匪第二十九軍當班長,後退役參加「在鄉軍官會」,本年三月,在僞「江南先遣支隊」担任招收新兵及征粮工作。本案兇手黃雲富等,事前、事後均曾去周犯家中,所刼財物曾在周犯家中寄放一夜,逮捕案犯時,並在其家中查得匪徒使用之手槍一枝,確定該犯窩犯無疑。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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