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東北局:關於公營企業中職員問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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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10004605
颗粒名称: 中共東北局:關於公營企業中職員問題的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讲中共東北局關於公營企業中職員問題的决定。
关键词: 中共東北局 公營企業 職員

内容

二、技術人員、工程師、專門家、技師,是管理龐大複雜的近代企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人員。我們對於一切技術人員、包括思想上還不同意其產主義的在內,是要忠於職務,不作破壞活動,都應給以工作,並在生活上給以必要和可能的優待,使他們發揚專長,爲人民服務。對於能與工人合作、打破保守觀念、克服困難、能努力創造的技術人員,應予鼓勵。
   三、日寇、國民黨政府企業中專門壓迫工人的特務,礦山中專以額外剝削工人爲職業的「把頭」(不是一般工廠中的工頭),這些人與一般職員不同,他們與工人的矛盾最深,他們是工人至爲痛恨的。在人民企業中,决不允許特務份子和把頭制度的存在,决不能讓原來把頭担任生產領導工作,其罪大惡極而工人要求法辦者,應允許工人要求送交法庭懲辦及追償損失。
   四、總務、庶務各部門的主持人員,他們之中不少曾經仗勢凌人、剋扣工人、職員的配給薪資,並且假公濟私,貪汚自肥。他們佔有日寇、國民黨政府企業中「肥缺」的原因,常常不是由於業務技能,而是依靠特殊勢力。洗刷撤換這些為非作惡的人,不僅是工人的要求,也合乎多數職員的願望。對於尅扣貪汚爲數重大者,應由企業與職工依法追償。但洗刷、撤換這些爲非作惡的主持人員時,必須把這些部門中未曾作惡的主持人員及非主持人員、下級職員加以區別,不應一律對待。
   五、生產及業務管理人員,如鐵路的站長、段長、科長、廠長、處長,礦山的坑長、礦長、工廠的科長、部長、廠長等等,這些職員是企業內的中、高級職員,並佔中、高級職員的最大部分。在日僞時期,這些職位的職員的絕大部分是日本人;「八一五」後,由中國職員代替了日本人員;在國民黨政府企業中,當我接收時,上級職員的幾乎全體,及中級職員的一部,已被國民黨軍携走。所有這些日僞和國民黨政府企業内留下的生產業務管理人員,一方面,他們有專門或業務技能,有組織產、組織業務的經驗,他們在生產中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於他們中的多數是日寇、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企業中或大或小兼管人事的生產及業務管理人員,他們管理的性質及方式雖然不同於把頭、特務,但與工人之間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因此,對於這些人員的使用及他們與工人之間的矛盾處理,必須謹慎而恰當。
   日寇、國民黨政府企業的資本主義經營方法,是在剝削壓迫的基礎上倚靠一部分組織生產及業務的職員來管理工人,而這種管理,又不能不是官僚主義的方法,所以在生產及業務管理上所發生的工人與職員之間的矛盾,其形式上雖然是職員與工人的矛盾,但實質上是日寇、官僚資本家與工人的矛盾。在日寇、國民黨政府企業被接收而變爲人民企業時,這種矛盾已不存在。但由於上述原因、對於日寇、國民黨統治時期由這種矛盾所產生的工人對管理人員的不滿,其解决辦法不應該是「流血鬥爭」或毆打職員;但忽視工人對管理人員的不滿,也是錯誤的,其結果必然阻礙工人的勞動積極性。因此,正確的解决辦法應該是工人羣眾的批評與管理人員的自我批評、賠禮、道歉。以便最後達到團結的目的。
   這些管理人員,一般雖有思想上和作風上的毛病,但他們的專門技能或業務管理知識,無論目前或將來,對經濟建設和人民企業都是需要的,我們許多共產黨員還必須用心向他們學習這些知識和技能。這些人員中除了少數高級職員,或因本身是官僚,或因有舊社會有特殊地位,不願為人民服務,或因作惡過多爲工人痛恨不能留用者外,其餘凡願為人民服務,忠於職務,不作破壞活動者,都應給以工作,其公務的分配應該照顧兩方面:一方面,必須使用其長;另一方面,如果不調離原來職務卽將妨礙企業中必須的民主活動和工人的勞動熱忱時,則必須調離原職,給以其他適當工作。凡管理人員在人民企衆內工作積極又與工人合作生產業務上獲得成績者,應受獎勵。
   (二)一般職員、卽級下職員、技術人員、生產業務管理人員,尤其是高級和中級職員,他們的勞動態度及對工人的態度與管理方法必須改變,為了改造他們的勞動態度,必須使職員認識:國民黨政權必亡,人民解放運動必成;國民黨政府企業變爲人民企業是企業性質的根本改變。過去是企業屬於官僚資本家,因此一切勞動者是爲少數官僚資本家創造財富;現在是企業屬於人民大衆,勞動是爲人民大衆,也為了自己;在國民黨政府企業中,用人唯私,在人民企業中,用人唯賢,在舊社會中,科學和科學工作者毫無充分發展的機會,在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社會和將來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則有無限發展的窮途,爲了改變職員對工人的態度,必須使職員認識:工人是企業中最大量,最重要的勞動者。日寇、國民黨政府企業的資本主義經營方法是以皮鞭和飢餓來强迫工人爲日寇和官僚資本家創造利潤,這不但不能使工人有自願的高度生產情緒,恰恰是造成工人反抗的根本原因;在人民企業中,一切勞動者都是企業的主人翁。生產、業務管理的進行,一方面須有企業規則(即廠規店規);同時主要的依賴工人羣眾自覺的勞動紀律和維護勞動紀律的輿論。因此,在人民企業中,不應也不能採取官僚主義的壓迫的方法來管理,而必須用集中領導下的民主方法來管理
   對於職員的改造,是一種思想與作風的改造,是細緻而長期的敎育工作,不能急性粗暴的處理,需要自上而下的敎育,也需要工人與職員的相互批評和自我批評。爲了這個目的,可以採用討論會、座談會、研究班、訓練班等方式。
   (三)爲適應經濟建設及企業發展的需要,除原有生產、業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必須進行思想與作風的改造及培養提高外,一切經濟企業同時必須十分注意提拔優秀的工人、職員,培養成爲新的生產、業務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
   (四)過去接收的日僞企業中,已有一些「八一九」前後加入的國民黨員、三靑團員。現在新接收的企業中,有更多的國民黨員、三靑團員。國民黨、三靑團在企業中曾實行大量吸收黨員、團員和集體入黨、入團的辦法。許多加入國民黨、三靑團的職員及工人,其入黨、入團目的是爲了保障職業:但其中確有若干國民黨員、三靑團員是特務分子,過去負責監視工人、職員的職務,當企業被我接收後,則隱蔽、埋伏,從事破壞活動。因此,我們的政策對於不同情況的國民黨員、二靑團員應加區別;對於為保障職業而加入的國民黨員、三靑團員,應令其登記,幷報告入黨經過,在保證不參加破壞活動的條件下,給以工作;但在短期內不可担任重要職務。對於負責黨務、團務的人會,則必須分淸其是否特務分子而決定去留。對於隱藏的特務分子,則必須提高警惕,從企業中淸除出去。
   (五)解决工人與職員在生產、業務管理方面舊有矛盾,改變舊的管理方法之後,在人民企業內,依然必須有人民的嚴格的管理制度與代表人民和國家的管理人員;否則,組織生產、組織業務是不可能的。管理人員中有革命多年的老幹部,有新提升的工人、職員,但其中有許多是舊的管理人員,這些魯的管理人員,當着他們忠於業務,並依照企業規則執行職務上的管理時,其所屬的工人和職員,包括其所屬員工中的共產黨員在內,必須服從。(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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